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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宣讲|情满江海律师行之民法典进校园

发布时间:2021-09-14 14:53:10浏览次数:

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商品的生产和交换的扩大逐渐丰富和衍生出一个庞大的体系,民法典应运而生。我国的民法典也是2020年给未成年人的最特别的礼物。
9月13日下午,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应崇川区政法委和文亮小学邀请,开展“情满江海律师行”民法典宣讲活动,介绍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如何切实地保护正在茁壮成长的同学们。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的胡鑫洋介绍了民法典的定义和内容,并在比较法视野里回溯历史上闪耀着光辉的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在场的同学们对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兴趣满满,积极互动参与讨论,从1908年清末修律模范列强的《大清民律草案》到2020年全国人大正式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之路转眼已是百年,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
接着,胡鑫洋重点介绍了民法典是如何保护小学生的,从民法典总则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到婚姻家庭编中对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再到侵权责任编中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民法典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从摇篮到坟墓,关怀呵护着每个平等主体的成长和发展。
法学家梅因说过,迄今为止的社会运动,都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过去我们的权利义务是先天的身份决定的,王侯将相才子佳人永远是故事的主角,普罗大众往往只是社会的背景板,但今天,我们每一个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都能平等地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平等地约定权利义务,被民法典一视同仁地对待,既有尊重也有约束。
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里,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作为法律工作者,隆安南通律师更加珍视民法典时代赋予的平等自由,并将竭尽全力开展普法工作,为依法治国格局基本落成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