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广告文化创意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
发布时间:2021-11-09 22:35:26浏览次数: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1日裁定受理南通广告文化创意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指定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该院决定于2021年12月10日9时30分在该院第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12月8日。债权申报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88号天空之城3幢17层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培红 13485116019;刘建军13962914011。
法院裁定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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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
/uploadfile/2021/1109/20211109105447862.pdf法院裁定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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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
法院通知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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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材料--点击下载-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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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材料--点击下载-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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