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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创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24-12-03 15:11:15浏览次数: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南通创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法院要求债权人于2024年11月1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该院决定于2024年11月22日11时00分在第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1号文峰城市广场6号楼22层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田律师18862010617。
 
 
 
裁定书、决定书---点击下载/uploadfile/2024/1203/20241203031304959.pdf

债权申报文书---点击下载/uploadfile/2024/1203/2024120303124957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