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定期报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数据的通知(2014.09.05)
发布时间:2021-03-12 14:01:30浏览次数:
(苏知发〔2014〕102号)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为规范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下称“维权中心”)相关数据统计,全面了解各维权中心的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维权中心工作数据定期报送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我省设立的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相关市设立的分中心均须报送。
二、报送内容
(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情况表》(见附件1)的同时,须抄报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二)各报送对象应定期向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报送《维权援助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
三、报送时间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情况表》每季度报送一次,各报送对象应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上一季度数据;《维权援助数据统计表》每月报送一次,各报送对象应于下月5日前报送上月数据。若报送最后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报送方式
各报送对象应同时以纸件和电子件报送,纸件报送1份,需加盖单位印章,电子件发送至sos@jsip.gov.cn。
五、其他
2014年1-9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情况表》和《维权援助数据统计表》,各报送对象应于9月底前报送。
附件: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情况表
2.维权援助数据统计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9月5日
2014年9月5日
附件1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情况表
___________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章 _________局局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局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表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表
注:1、各知识产权局只负责审核设在本局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工作情况表,签章后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2、以上表格可复印、打印使用,必要时可以附送其他有关材料。
表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表
注:1、各知识产权局只负责审核设在本局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工作情况表,签章后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2、以上表格可复印、打印使用,必要时可以附送其他有关材料。
表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其他工作项目表
注:1、各知识产权局只负责审核设在本局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工作情况表,签章后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2、以上表格可复印、打印使用,必要时可以附送其他有关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制表
附件2
维权援助数据统计表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章 知识产权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