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3-55880048
2021
03-19
二审法院认为,除非全体股东另有约定,不同比减资应适用全体一致决原则。江苏高院(2019)苏民申1370号裁定书裁定驳回江阴联通实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在资本市场资产重组并购上市中,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约定的违约金系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对违约金的数额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