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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培训-破产业务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4-08-20 17:03:31浏览次数:

破产管理人作为办理破产案件的专业机构,在破产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管理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破产案件的办理质量以及案件相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通过专业化建设,有助于增强‌管理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提高办理破产案件的效率,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解决企业退市难题,从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已同时加入南通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的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破产业务专业化,迎接“企业破产潮”的机遇和挑战,同时防范破产业务履职风险,南通隆安所于2024年8月18日召开了破产工作推进会并组织了破产业务专题培训。会议由律所副主任季峰主持,全体破产案件项目负责人、骨干律师、团队律师和破产业务内勤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讲人沈伟老师长期从事破产审判和管理工作,其利用三个小时的时间,从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破产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关系,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保全措施的关系,破产别除权制度四个方面,结合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破产法理论和实务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我们对破产申请的受理条件和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条件,破产程序与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保全措施的关系,破产别除权的概念、特征、基础权利、别除权人的破产申请权和申报义务、相同性质和不同性质的别除权间的清偿顺序等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理解,为今后破产案件的办理和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实务指导和理论支持。同时让我们深刻体会到破产业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除了涉及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适用外,还涉及民法典(包括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公司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适用,同时还要具有办理破产事务的综合性能力,为我们学习和储备相关知识、锻炼和提高相关能力指明了方向。
 
隆安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破产管理专业化建设,探索完善破产管理人工作机制,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破产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