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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23-06-16 11:14:51浏览次数:

启东市人民法院受理江苏金马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法院要求债权人于2021年7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该院决定于2021年8月13日15时00分在该院第十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88号天空之城3幢17层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明18662933086;陈建13912298906。


裁定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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