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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茂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23-10-23 18:41:07浏览次数: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江苏茂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法院要求债权人于2023年11月1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该院决定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88号天空之城3幢17层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胡志强18662909992。



裁定书、决定书、公告---点击下载/uploadfile/2023/1023/20231023064411727.pdf   

债权申报---点击下载/uploadfile/2023/1031/2023103111210735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