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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尔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24-01-24 15:20:24浏览次数: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受理南通富尔杰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法院要求债权人于2024年3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该院决定于2024年3月19日下午14时在该院二区(江海大道481号)203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1号文峰城市广场6号楼22层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季峰,15962993608。





裁定书---点击下载/uploadfile/2024/0124/20240124032241245.pdf
决定书---点击下载/uploadfile/2024/0124/20240124032253839.pdf
债权申报文书---点击下载/uploadfile/2024/0124/2024012403231166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