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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通律师事务所与扬州阳光商标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1-10-09 22:17:22浏览次数:

2011年10月4日,沪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李康带领该所部分律师,到古城扬州。该所与扬州阳光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